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第六条公司名称: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八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第三章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认缴期限
f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十六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做出本章程到十六条所列决定,应当采用书画形式,并由股东签字盖章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八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f(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