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议案
【篇一: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案】
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118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中央农办财政部办理提案人:王天戈主题词:农村新农村建设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中共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制定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并稳步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二是培育造就新型农民、三是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四是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五是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六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建设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几年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就如何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切实强化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发展。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清洁能源、教育、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都是农民最需要、最急迫、最直接受益的项目。从吉林省情况看,几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在这些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民群众特别欢迎。但到目前为止,受益村只占很小的比例,真正让全体农民受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推进。这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以财政投入为主,同时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捐助。因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界力量,在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滞后问题。
f二、强化资金整合,提高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整合资金投入,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是确保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但目前中央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都是按行业划拨到地方,到基层很难整合使用,而新农村建设工作又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很强的工作,客观上要求各部门、各行业统一步调,协调动作。资金按行业分散使用,造成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鉴于目前的体制现状,建议国家在存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增量部分实行政府统筹,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到省级财政,统筹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步骤安排使用,同时,中央加强对这部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三、建立建全工作机构,强化工作指导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