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相关的策划方案,由甲方享有版权。28.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涉及相关的项目,否则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法律责征。29.乙穷离开甲方后,乙方应保守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内部的各种秘密,维护甲方商誉。30.乙方从事策划、销售、市场或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时,须根据甲方规定,签订《保密合同》。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工作时间31.甲方执行标准工作制(特殊岗位例外)。乙方作为甲方职工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时,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但甲方应提供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二)休假32.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体内容参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三)劳动条件
f3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34.甲方应建立安全项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伤亡事
故处理制度。
35甲方定期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6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37.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结合本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在乙方完成
规定的工作任务时,甲方应于每月日以前,以现金形式根据对向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
支付上月工资
元。如甲方统一调整发薪时间,则相应按照新规定执行。
38.甲方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
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9.乙方取得劳动报酬后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40.员工每月薪酬的异议期为发放日起30日内。过期视为无异议。
六、保险福利待遇
41.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
缴。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
4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相关的病假工资。疾
病救济费、医疗待遇和保险福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标准执行。
4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45.乙方在聘任期内,应服从甲方劳动纪律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