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七、值班人员违纪处罚:1、电话抽查缺岗一人次(五分钟内),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并给于扣除30元的津贴处罚,同时在学校年度责任书考核中扣5分。2、实地检查缺岗一人(次),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扣4分并给于扣除60元的津贴处罚,同时在学校年度责任书考核中扣除7分。一小时内不到岗者,按值班缺岗一天论处。3、不按时交(接)班者,按实地检查缺岗一人(次)处理。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到场时,另一方不及时通知学校领导者,以电话抽查缺岗处理。交接班时间过后1小时不到者,按值班缺岗一天论处。4、无故不值班或值班缺岗,每天扣除津贴100元,同时对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扣10分;造成财产丢失和损坏的责任人无条件双倍赔偿丢失、损坏物品外,扣除三个月岗位津贴,同时在责任书考核中扣除20分。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私自留宿他人或酗酒一人次,按实地检查缺岗论处。6、私自调班以电话抽查缺岗论处,出现安全事故,由原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f7、值班期间私自找人替班。以缺岗处理。8、不严格履行值班岗位职责者取消当事人年内评优树模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合格以上等次,本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9、值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取消当事人两年内评优树模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合格以上等次,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八、值班领导(校长)责任追究及违纪处罚:1、值班工作安排不扎实,存在安全隐患。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并给于扣除30元岗位津贴的处罚。2、对本单位值班情况电话抽查,每缺一次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并给于扣除15元的津贴处罚。对交接班情况检查(实地调查、核对记录),每缺一次在年度考核中扣4分并给于扣除50元的津贴处罚。3、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缺岗、无人交接班等),缺乏必要的调整和处理,每次在年度考核中扣5分并给于扣除60元的津贴处罚。4、对本单位值班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不及时向学区报告,隐瞒事实真相。每发生一例,在年度考核中扣10分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校长在年度学校考核中扣5分并给于扣除100元的津贴处罚。
f九、单位安全事故处罚:1、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在本单位年度责任书考核中扣20分。同时取消年内评优树模资格。2、本单位值班人员不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出现值班违规行为,在本单位年度责任书考核中予以扣分(标准见值班人员违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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