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天内保持有效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十天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壹份6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柒份
投标文件递交至: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7
投标起止时间:2006年6月5日下午3:304:30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2006年6月6日上午9:008
开标地点: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f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书中所叙述的市级财政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招标。
2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持有银监局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具有县市级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金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系统内资金同城转账实时到位、异地汇划两小时到账。●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操作规程、保证业务顺利开展的部门和专业人员。●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局和财政局规定的其他条件。2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包括500元的公证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f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服务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服务承诺四、代理银行资格证明文件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解决。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f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接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中心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