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本单位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情况对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现报告如下:一、项目慨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保靖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级别正局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732878310D,办公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相关职责: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前期调查、界址勘察、地类权属等基础性、技术性业务工作;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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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法对土地征收工作法定程序进行指导把关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拟建项目用地进行备案、报批。本单位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股(建设用地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测绘管理股(地质信息中心)、地质勘查储量股、不动产登记股。本单位下设20个二级机构(另加挂12个机构牌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国土测绘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征地事务办公室、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12个,包括保靖县迁陵镇国土资源所(迁陵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毛沟镇国土资源所(毛沟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清水坪镇国土资源所(清水坪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碗米坡镇国土资源所(碗米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阳朝乡国土资源所(阳朝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复兴镇国土资源所(复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水田河镇国土资源所(水田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长潭河乡国土资源所(长潭河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葫芦镇国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