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过程
辩证法的发展经历了如下三个大的阶段,每个阶段如下
1、古代朴素辩证法: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它直观地认识到一切事物都在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之中,猜测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如中国古代《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等。在欧洲,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皆变,无物常住”,“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它是辩证法的初级形态,虽是正确的,但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因而又是不完备的。特征:认为整个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但他们对世界的发展之提供了轮廓的说明,对构成世界的具体细节缺乏论证,具有猜测性。2、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唯心主义辩证法同“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发展观。指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理论。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就是某种精神或思维的发展过程。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是唯心辩证法的创立者之一。他通过纯概念的逻辑推演,指出同与异、大与小、有限和无限、善和恶等范畴都是对立统一的。特征:把变化发展的主体看作是绝对精神获绝对观念;与唯心主义相结合;具有不彻底性。3、现代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特征:在科学的基础上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有机结合。
认识和理解辩证法的过程本身就是辩证法的长期动态过程
认识辩证的长期过程是一个遁环性的动态过程,只有经过动态的理解才能实现唯物辩证法的最后归一同,认识在反复的不间断的动态性的过程中达到最后的归一,每个认识过程是认识正、反、合的一部分,经过不断的正、反、合后辩证法的认识或认识的辩证法达到最后的归一。辩证法的学习达到绝对的圆圈,它是一个长期否定肯定性的过程,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