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乡2011年度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不变更图斑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55号)精神,为了做好我乡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不变更图斑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我乡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一是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所、建设站、农业服务中心、司法所、综治办等站所为成员的土地变更调查领导小组,召集了乡业务办公室、各站所负责人和国土所所长及业务骨干召开专门会议,并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对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同时要求各有关人员高度认识此项工作时间的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保证变更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按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搞好基础工作保障。完善各站所联动工作和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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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突出抓好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等阶段工作,实地详细调查了解年度变更数据,收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建立了台账、上图、审核、汇交制度,做到上下联动,内外整合,确保调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改变往年由“单一站所负责、单一人员作业”的工作模式,采取由“国土所牵头,多站所(人员)参与,各履其职,共负责任”的工作模式,着力构建站所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国土所牵头组织实施,为变更调查提供技术支撑,提供本年度违法用地数量、范围、位置及查处情况,并对年度违法用地的变更调查上图结果进行审核;以国土所为基本单元,负责辖区内所有变更图斑的外业调绘、面积量算和位置确认。其他站所配合国土所抓落实。
二、当前工作进展我乡涉及的图斑有23个。其中:1、有13个图斑(1号、9号、18号、19号、20号、21号、
22号、25号、27号、28号、29号、30号、35号)已下发通知于2012年3月15日前全部进行整改拆除并恢复原状。①其中1号图斑位于屯山脚处,面积约55亩,其中15亩属耕地,其它是农用地。由出资平整土地,计划用于村建房,现已要求其进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②9号图斑位于屯山林高处,面积约50亩,属山林,业主已经推土修路,现已建议其复耕复绿;③18号图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