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
甲方:水池铺乡房庄村乙方:梁园区交通运输局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将该村等几户位于三水路K西侧土
地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建设水池铺乡养护工区。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1、租赁期限为年从2014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每亩年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人民币200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支付)。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
f题由甲方负责解决。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6、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四、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五、违约责任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
f担违约责任。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