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查对制度十、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一、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二、病历管理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二、病房管理制度三、抢救工作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护理交接班制度六、查对制度七、给药制度八、护理查房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会诊制度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f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十四、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