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三、维修设备按照《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主要机具仪器设备一览表》的要求配备,配备的设备应与生产作业规模及生产工艺相适应,其技术状况应完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检测设备及量具应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四、人员条件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五、组织管理条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二)应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三)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等。(四)应具有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二)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废油、废液、废气)、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七、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质量保证承诺及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及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八、申请从事车身清洁维护,应配备节水或少水洗车设备,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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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九、此申办指南中所提到的要求,如遇国家更新条件、要求或标准,则按国家最新的条件、要求或标准核准。十、请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业户基本情况
业户全称法人代表申请分类□开业联系电话□增加经营范围经济性质
申请经营项目
□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修理□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