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查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强化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人员组成
学校专职班主任及有关行政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安全巡查小组。两组轮流值班,每7天一轮换。由各系负责,学工处抽查、监督。(一)第一组高铁系
责任人:杨国强成员:张银堂、邓罡、张静、徐月凯、王忠福、杜纪峰、丁莉、魏远远、曹欢(二)第二组教育系责任人:孙剑成员:邓艺、刘金山、路松、唐立伟、焦振起、张克存、王福禄、党建起、张敬、张晓东、曹磊第二条巡查安排(一)时间段每日15302200(周六15002200)(二)重点巡查时段:1、每日1530(周六15002200)学生下课后上岗
f2、每日晚自习前与晚自习后校园道路两侧3、学生晚自修情况4、学生不假外出情况5、熄灯后学生就寝情况第三条巡查工作安排(一)、固定岗:监控室、教学楼、宿舍楼、学校北大门、南侧门、、操场、实训楼。重点控制学生不假外出,发现与制止影响学生安全的危险苗头。(二)、流动岗:由组长带领巡视校区、宿舍楼、教学实训楼。重点检查学生纪律,晚自修情况,班级、宿舍安全情况,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第四条工作要求:(1)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交接班的工作。进行安全巡查情况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到实处。(2)接受学工处与安保处的检查与工作指导。(3)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4)巡查人员认真做好巡查、督查情况的记载,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资料。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5)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按要求仔细巡查,尤其是检查校园重点场所。(6)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巡查工作。
f(7)针对学校公共设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行全面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理,上报当天值班领导。并将情况认真记录上报学工处。
第五条奖惩(一)、奖励奖励的原则是对在执行巡查工作中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奖励的目的是认可教职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教职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新的更大成绩,不断为学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1、在月度日常巡查执勤期间学校无群体性打架斗殴和其他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违纪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以下)发生。对所属巡查小组每人实行物质奖励50元和精神奖励。2、在学期日常巡查执勤期间及时发现和制止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