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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数与倍数的知识点梳理
1、4×3=12,4和3是12的因数,12是3和4的倍数。
2、一个数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
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一个数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的。
3、2、3、5倍数的特征
(1)2的倍数的特征是:数字的个位是:0、2、4、6、8;
(2)3的倍数的特征是:各个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3)5的倍数的特征是:个位是0或5
(4)2、3的公倍数的特征:数字的个位是:0、2、4、6、8,同时各个数位数字之和
一定是3的倍数
(5)2、5的公倍数的特征:数位上的个位数字是0
(6)3、5的倍数特征是:各个数位数字之和一定是3的倍数,同时个位是0或5
4、奇数和偶数。
是2的倍数的数叫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奇数。
5、连续三个奇数或偶数的和是中间数的3倍。(如:1、3、5的和9或2、4、6的和
12。)
6、只有1和本身两个因数的数叫质数;除了1和本身,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
7、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8、特殊的质数:2(即是偶数,又是质数),特殊的合数9和15(即是奇数,又是合数。)
9、100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43
47、53、59、61、67、71、73、79、83、89、97,共25个。
10、分解质因数的方法短除法。短除号外面只能写质数。
特殊的数:51=3×17
57=3×19
91=7×13
分解质因数的形式,要写成连乘的形式。小数字在前,大数字在后。
122×2×3
28=2×2×7等
11、公因数、公倍数以及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
(1)如果两个数互质,那么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它们的最小公倍数是两个数的乘
积如:(7,8)=1[7,8]=56
1
f(2)如果两个数有倍数关系,那么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其中较小的数,它们的最小公
倍数是其中较大的那个数。如:(3,9)=3[3、9]=9
(3)不存在以上两种关系,用短除法找。如12和28。
12、奇数+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1)、加法算式中,奇数的个数是奇数时,和就是奇数;奇数的个数是偶数时,和就是
偶数。
(2)、乘法算式中,只要有一个偶数,乘积就是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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