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等准入限制措施。考虑到服务业扩大开放需要逐步探索和深化,《管理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扩大开放的领域、试点内容及相应的制度创新措施。目前服务业开放的具体举措,已在《总体方案》的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中作了明确。
f八、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制度?自贸试验区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沪府发〔2013〕7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1号)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3号)。九、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制度?为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自贸试验区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2号)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74号)。十、自贸试验区工商登记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制度?《总体方案》明确,自贸试验区内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今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实行先照后证的管理模式。为此,《管理办法》在工商登记方面规定了以下改革措施: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