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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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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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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业:级:号:名:
法学院法学法学1班

法律学系
指导教师:填表日期:2012年11月8日
f一、选题的依据及意义优先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并由《法国民法典》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后又经日本以及意大利等国民法典的发展,遂逐渐演变为一项独立而完善的法律制度。优先权制度旨在破除债权平等原则,赋予某些特殊债权以优先受偿的权利,推行国家的现行政策,维护公共利益及债权人共同利益,体现法律对实质平等、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理念。尽管近代以来,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和民事权利平等受到保护成为近代民法的基本思想。但是,以法国民法为代表的法国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再次在法律上确立了民事优先权制度,并且有将其运用范围继续扩大的趋势。并且在近代法国、日本以及意大利等国民法典中,优先权制度逐渐演变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在维护基本人权、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以及维持特定的社会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制度功能。与此同时英美法系的一些国家以及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瑞士等国,虽没有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却有着与此类似的替代性制度,这些制度在现实中发挥着与优先权制度类似的制度功能。尽管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对这一制度最终没有作相关规定,但自从《侵权责任法》颁行以来,民法典的编纂必将逐步展开。在这样的背景下,于我国而言,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基础以及社会需求各个方面考虑,对优先权制度的研究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通过探究民事优先权制度的基本概念、原理以分析我国未来立法对优先权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优先权制度本身的特性和价值。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含文献综述)国内研究现状:民事优先权制度从罗马法时期就已创立,我国从唐朝开始就有民事优先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立法,从种类到项目,从性质、特征到效力、保护的规定,却比西方一些国家的规定要简单得多,且有许多不足,例如:体系松散、项目不全、认识不足、条文简陋、操作性差等问题。国内对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研究主要从优先权制度的历史演进、优先权的定义和性质、种类和效力以及我国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思考等方面考察了优先权制度的内容和价值。现有的著作主要有:1、郭明瑞等著《优先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书从优先权制度的内涵、本质、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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