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发现涉嫌违法行为
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进行立案
立案审核
不符立案条件的,退回各发现部门
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取证
审查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告知
予以纠正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审批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
执行
结案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不合法的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重新调查
撤销案件
结案
立卷归档
15日内向上级机关备案
第1页共6页
f《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文字说明: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第2页共6页
f《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