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手册
一、制度篇
该篇章内容主要为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制度,希望各位干事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遵守,规范工作行为,端正工作态度,展现我院学生会的良好风貌。
(一)总行制度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暂行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健全管理学院学生会内部制度,规范学生会各项工作,明确学生会工作流程与分工,特制定《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1条理。
全体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均需自觉遵守此工作章程,所有工作依照此章程进行管
第2条如果本章程中某项条款不适实行,全体委员均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3条本章程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需由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通过才能生效。
第4条本章程制定或做任何更改后,各个部门须立即组织对该章程的学习,依照规章进行工作。第5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6条学生会会议以时间安排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以级别可分为全体会议,部长会议,部门会议。例会包括全体例会、部长例会、部门例会。临时会议以性质分为专项活动会议与事务知照会议。所有院学生会成员有义务与权力义务参加相关会议。
第7条行。
委员会例会于每周日晚在会议室举行,各部门的部门例会在学生活动教室举
(一)会议通知
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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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全体临时会议通知由主席团发出,各部部长负责向部门成员传达。
部门临时会议通知由部长发出并负责传达。
第9条
临时会议中专项活动会议通知时间应在12小时之前通知到位,事务知照会
议需在4小时前通知到位,以便参与人员安排各自时间。
第10条
每位学生会成员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回复,以确认通知到位。
(二)会议考勤
第11条
例会如有事不能出席或准时到达,须在会议前24小时向负责人请假,否则
一律视为无故缺席。
第12条
临时会议如果有事不能出席或准时到达,必须在接到会议通知时向会议通知
人请假,并由通知人及时将请假缘由上报上级主管人员,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
第13条
如有紧急特殊情况,必须在事后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补假。
第14条
参会人员须在会议规定时间之前5分钟到达会场,以保证会议准时召开,否
则一律视为迟到。
第15条
全体会议与部长会议由办公小组成员负责考勤,部门会议由办公小组在各部
的联络员负责考勤。考勤表每月月底交予主席团审查。
(三)会议记录
第16条
学生会所有会议除临时会议中的事务知照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