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驰名商标: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十三条,行政规章依据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根据《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消费者来说,驰名商标即意味着可靠的商品质量和良好的企业声誉,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要远远大于普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对企业的商标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以上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依据以上规定,如果一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在非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因驰名商标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扩大性保护,即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将扩大到部分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当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存在误导消费者,致使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要求其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消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根据以上规定,驰名商标也是企业发生部分在先权利冲突时获得保护的法律依据,企业有权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等使用。认定驰名商标,能使企业有效防止他人对其品牌恶意淡化,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立法的趋势。被认定驰名商标后,通过国际公约,商标在国际范围内都将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对开拓国际市场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f二,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我国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具体程序是
1、异议认定即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注册人如发现有其它公司或个人将于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可在该商标被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并在提交异议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补充材料。但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