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姓名
学号
攻读学位
□硕士
□博士
院系
性别
培养类别
□非定向□定向
移动电话
拟去国家(地区)
事由
拟出起止时间
家属电话
□参加会议□汉语教师
□短期访学□双学位
年月日至
拟去单位□交换留学□旅游探亲
年月日
□交流合作□其他
往返旅费(可多选)□导师课题资助经费来源
在外费用
□院系资助
□研究生院资助□自费□对方资助
我已阅读《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规定》导师意见:的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
培养单位意见:□因公出国
本人签字:年月日
导师签字:年月日
□因私出国
研究生院审批意见:
□同意
□不同意
主管研究生培养负责人签字:
备注
(公章)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
(公章)月日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研究生院一份、研究生本人一份;附出国邀请函复印件一份(旅游探亲不用);定向生需有原单位同意出国证明;如有研究生院资助,需有审批通过复印件;本人带研究生证周二或周四到研院办理。
②因公派、联合培养或留学超过一学期的研究生,出国(境)前应办理离校手续(离校转单到研究生院领取),出国(境)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③出国(境)期满应按期返校。出国时长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返校后一周内需本人持研究生证周二或周四到研究生院报到,不按期报到者按“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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