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办公室。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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