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学生本人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系在校联系电话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年均年收入(元)专业
学
院
年
级
班
学生签字:学生签字:
注:可另付详细情况说明。
年
月
日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民主评议B家庭经济困难□陈述理由
推荐档次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D家庭经济不困难□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查后□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认定决定院、系意见□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工作组长签字:工作组长签字:年月日
年门公章)
月
日(加盖部
注:本表来源于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7年8号)文附件,仅供参考。
f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系我校院系班
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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