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规程
水处理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一)运行管理要求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3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4各岗位的操作人员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5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6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整洁,无漏水、漏气等。7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8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更换或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二)安全操作要求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3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的5时,不宜启动电机。4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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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出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6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7清理机电设备及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和润滑部位。
8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9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置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10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机电设备。11禁止在无防护栏杆的污水池上行走,如确有必要,必须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具,且有1人以上在旁监护。12在没有足够的保护设施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修理照明灯具或处理设备。13非相关工作人员禁止上污水池。(三)维护保养要求1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2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3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的连接件,定期更换连轴器等易损件。4各种管道阀门应定期做启闭实验。5在每次停泵后,应检查机封及油封的密封情况,进行必要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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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6凡没有设置钢丝绳的装置,绳的磨损量大于原直径的10,或
其中一股已经撕裂时,必须更换。7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之外,还应按设计要求或
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大、中、小修。8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
静平衡等技术要求。9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
杂物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