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赣人社字2010271号【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00628【实施日期】2010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7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央制定的《全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提升职称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有关政策性问题1、关于业绩终算时间。继续执行我省职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今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资历、聘任时间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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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2、关于“考评结合”。在总结南昌市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实行“考评结合”办法。同时,为了加强和规范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在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也实行“考评结合”办法。有关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已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的角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3、关于引进人才的职称。2008年以来,我省大规模引进了一大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赣才办字〔2008〕5号)已作相应规定。各级评委会在评审工作中应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贡献,对其在国内外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予以充分认可,比照同类人员优先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体现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对引进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4、关于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身份界定。按照职称工作的要求,除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人员外,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