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关于发布《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取号文件编号关键词AB40030472011014沪建交[2011]513号载体类型记录形式内容描述纸质文本发布机构公开类别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动公开
沪建交[2011]513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关于发布《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2011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并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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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上海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规范挖掘城市道路行为,有效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维护城市道路安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挖掘城市道路(以下简称掘路)管理,但城市道路日常养护作业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掘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道监办)具体承办本市建设工程掘路施工面积总量控制、建设工程综合掘路计划事务和负责道路管线施工安全监察管理。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管处)负责本市掘路管理的具体工作,并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掘路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区、县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掘路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交通委的指导。区、县市政工程管理机构承办其职责范围内掘路管理的具体事务。第四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大型建设工程掘路是指挖掘道路长度大于50米的城市道路施工,埋设硬线(指燃气、上水、排水等管道)挖掘道路长度大于50米、埋设软线(指通信信息、电力电缆等线缆)挖掘道路长度大于100米的管线工程掘路施工或者轨道交通掘路施工。本规定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掘路是指挖掘道路长度小于等于50米的城市道路施工,埋设硬线挖掘道路长度小于等于50米、埋设软线挖掘道路长度小于等于100米的管线工程掘路施工。本规定所称的零星掘路是指因在城市道路上设置设施不需要埋设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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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掘路施工。本规定所称的重要城市道路是指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内整体功能作用明显或系统性强,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