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科技部二○○六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f杜绝随意性。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第四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