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总体概况;然后,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优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和对策。本文旨在启发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包括中小企业外部政策制定者和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能切实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从而使中小企业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对策
一、基本理论概述1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各个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的划分,从定性方面看,中小企业是独立经营和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小、在某一领域不占支配地位的企业;从定量方面看,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大多数是按人数、资产额、营业额等作为衡量、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的规模界定如下: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为贯彻该法,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并于2003年3月24日公布。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具体条件如下: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f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交通运输及邮政业,交通运输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