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方式的更优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峰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横办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依法诚信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模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运作的规范化、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工作目标本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及产权交易率先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范畴,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交易领域。(一)统一进场。凡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交易服务活动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统一进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统一进场行使各自职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中标
f公示依法在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发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统一从省市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二)管办分离。行政监督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事务办理服务机构分设,行政监督部门做好监督规则的制定及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监督,不得介入市场操作;公共资源交易事务办理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则和程序,不得从事影响市场公正的任何活动。(三)严格规则。凡是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的机构、岗位、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置。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的机构和人员、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事务办理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需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四)依法监督。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行政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三、工作任务(一)大力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