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系、院点名批评的,按公物价值和性质减510分
(二)纪律
基本要求:1、自觉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纪律2、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出操、就餐、上课(含自习)和就寝3、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纪律,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环境卫生增分:1、本学期无旷课(自习)、旷操、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可加5分2、能有力制止打架者加12分,有力制止打群架者加25分3、能积极协助执勤管理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效果较好者加051分4、能及时汇报和揭发学生中违纪现象者加052分减分:1、旷课一节减3分,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包括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课);
上课喧哗、接手机、随便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动等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扣1分2、严重违反学院纪律,起哄闹事,受到行政和治安警告处分者减1025分,打
架没有被处分者减510分3、严禁外宿、租房居住(除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外),违者发现一次减10分。晚
上外出没有经辅导员(班主任)批准,没有按就寝时间返校者每次减2分,来客留宿不报告者每次减2分4、违反公共场所秩序,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排队就餐者减2分;扰乱学院正常教学、生活或社会秩序,未经学院允许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炮竹者减36分;就寝或午休时间喧哗者减2分;与执勤管理人员争吵、辱骂、殴打执勤人员者减20分5、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私接电源、灯头,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煤油(气)、酒精炉;在走廊、宿舍扔东西,踢、打球,每发现一次减4分,被学工处点名批评者减4分;在宿舍内吸烟、喝酒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扣4分6、利用扑克、花牌、麻将或其他工具赌博者,每人一次减10分7、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含图书)楼、食堂、会场者,被有关部门点名批评减2分8、严禁不文明举止,男女行为不检点,凡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从学期总评中减520分9、妨碍考评人员正常工作,无理取闹者减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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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学习
基本要求:1、热爱本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2、按时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认真听讲,虚心好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维护学习环境3、按时独立完成作业,遵守考场纪律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增分:1、积极参加系部、学院、省、国家组织的各种智力技能竞赛(包括学科竞赛)。
获国家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省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院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