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协议书
司方方:
甲方: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
(以下简称甲
)
乙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安装船舶
单项及其它工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外包总的合同时,签
订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均应建立安全
管理组织体制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贯
彻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事故“四不放过”。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清洁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
同意接受甲方按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4、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人)
为承揽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队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并指
派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甲方指派
负责联
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5、乙方应该配备经过安全专业
培训、具备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其中50人以上的队伍应设专职安全员一
名。有两个以上队伍的公司,应设工地主任一名,安全主管一名。200人以上队
伍应设安全主管一名,安全员两名。6、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适工条件进行把
关,所有新进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入场手续,经公司、部门、乙方三级安
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乙方施工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外包队要
进行安全教育。新进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进场证,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一经发现立即驱逐出生产区,并对所在外包队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7、乙
f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特种操作证,主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无特种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操作(电焊、气割、火工、电工、叉车、行车、架子工等),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对所在外包队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无登轮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船台、船坞,发现违规立即驱逐出船台、船坞,并对所在外包队处以xxxx0元人次的处罚。8、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天班前会检查人员的劳护用品佩戴情况,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通报安全违章、事故情况。进入船台或船坞的作业人员,应严格实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