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公司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公司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一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三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二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第三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
2
f唐山方舟建筑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奖罚试行制度
济损失。第四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
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五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六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第八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第九条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