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知识。遵守所属职业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并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工作。②学生个人或小组针对企业管理、机构设置、用工制度等方面提出选题,经核准后进行。最后形成小组或个人的企业实践报告,通过报告会或答辩会等形式对学生实践成果进行评价。
附表6:
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分置换表(校级)
素质拓展课程(项目)学分置换内容及标准1、在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与志愿者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市(校)表彰者(含团队成员、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优秀调查报告),每次分别计5、3、1学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1、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其它国家级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计15、10、8、6、4分;参加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省部级学科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排名不分先后),分别计10、8、6、4、2学分。2、参加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校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计8、6、4、2学分。(注:同次竞赛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记分;以上学科竞赛的界定参照教务处每年下达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类别规定)1、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一般性期刊上(公开出版)发表学术论文者,分别计10、5学分。2、学生公开出版文学专著、文学作品集者,每部计15学分。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市级一般性新闻媒体(如杂志、报纸、门户网站等)发表诗歌、散文、新闻报道等,每篇分别计3、2、1学分。(注:此项累计学分数不超过6学分)3、经学校图书馆、校团委同意,参加“大学生讲坛”,面向全校学生举办学术讲座(报告),每场计2学分。4、经审核批准入驻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担任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且入驻时间至少半年以上,经过创新平台主管部门认可同意给予学分的,其负责人计4学分,团队成员计2学分。5、学生以主持者身份获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发明专利,每项计1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5学分;作为参与者身份获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发明专利,每项计8学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学分。1、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排名不分先后),分别计15、10、8、6、4学分。参加省部级文体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