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变
更主体的有关协议,更正或取得账表,报部门负责
人审核。
f5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51被投资子公司发生清算行为时,各级投资管理部门
和财务部门会同法律、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
核实被投资子公司净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经分(子)
公司经理审核后报主管事业部。主管事业部提出审
核意见后报财务部,财务部会同法律事务部、审计
部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
逐级报批后处置。
52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收购其他股权等资本运作行
为,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材料送同级财务、
法律、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经分(子)公司经理审核后报主管事业部。主管事
业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财务部,财务部会同法律事
务部、审计部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按照规定权限逐级报批后,签订股权交易协议,办
理股权变更手续。
53股权交易行为应进行评估。财务部确定中介机构,
评估报告由股权所属单位盖章。由股份公司管理的
长期股权评估结果,财务部负责出具审定意见;由
分(子)公司管理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分(子)
公司财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
部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f6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61各级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规定核算
投资权益,应对控股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投
资股权及收益情况,并按时、足额收取投资收益。
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表并监督收益是否足额、及
时收回。
62各级财务部门根据投资项目清查情况,至少每半年
进行减值分析,需计提减值准备的及时进行账务处
理。减值准备数额上报财务部会同事业部审核,按
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子公司按批复数进行调整。
63各级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发生股权变动的事项,按照
股权交易协议及被投资子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
决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各级财务部门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有关股
权变动凭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有关项目,及时更新
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记录。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更新
后的账目及权属进行审核。财务部按照协议要求对股
权转让款项收回情况进行监督。
四、1
相关制度目录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配套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若
f干规定》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7358号)
1612
2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
度(2006)》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508号)
1611
3
关于印发《中国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