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币元,大写:。
1、此综合单价为所有平开窗。2、此综合单价含制作安装、管理及保修,含税金。3、本合同面积增减套上述单价进行结算:如若窗型、分格形式及原材料变更,造成价差则另行增加报价。4、材料价格出变化,不另行调价。(二)以下文件做为合同附件第二条本合同断桥铝门窗材料报价说明1、型材:2、五金件:
f3、玻璃:4、密封条:5、密封胶:第三条安装地点及开竣工日期1、本安装工程所在地为:。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相关型材,并按甲方要求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第四条本合同断桥铝门窗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款的40,合计人民币(元),
本工程安装完毕,付总款的50合计人民币(元),雨季过后不漏水,付总款的5合计人民币(元)余下总款的5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条供货期顺延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2、甲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3、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未能及时指定型材颜色、种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门窗量一次增加超过合同总量的10。5、不可抗力(详见本合同第十条不可抗力)。6、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f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为确保门窗的正常安装,甲方应对施工的洞口尺寸予以明确要求,确保洞口尺寸的规范。(2)甲方对不规范的洞口尺寸进行修整。(3)负责及时组织对门窗的验收工作。(4)甲方免费提供安装主施工所需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仓储。(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时积极组织原材料的进厂及产品加工。(2)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并积极组织安装。(3)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门窗的制作、运输、安装。(4)生产之产品与之送样产品不相符,责任在乙方。更换产品,达到送样产品要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变更1、如若设计变更,甲方应在乙方产品加工前15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如变更在产品加工过程中,甲方应承担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加工周期。2、如若工期需要提前或者延后,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由此造成赶工或产品滞
f留所产生的费有由甲方承担,原生产周期作调整或顺延。3、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