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川中心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锦绣川中心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党工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及历城区教育局关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三)、规范程序原则学校校务会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校务会议按照议事规则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与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学校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总结3.学校内部机
f构调整与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和废除。4.有关评选先进班组、优秀工作者等评优推优工作5.学校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教职工聘用、解聘、奖励和处分6.学校收费、招生计划与工作、学生评优推荐名单确定工作。7.学校绩效考核8.其它有关学校的重大、急难特工作(二)重要项目安排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2、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人事安排2、学校校级、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3、学校年度考核小组、职称评聘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的任免;4、学校干部担任区教育系统各类代表的推荐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2、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