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主要内容应包括;烘炉前有关阀门的开启位置,烘炉期间燃烧、温度、速度、时间的控制等。洗炉清洗液的要求、温度的控制、过滤器清洗、系统吹干等,烘炉及洗炉的合格标准。5、运行管理明确规定热载体炉进入正常运行后有关温度、压液位及燃烧的控制指标入主要调节方式,防爆门、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在运行中的检查管理,排污、排汽、除渣等的操作要点。6、停炉1明确正确停炉的操作方法;包括正常停炉过程中对燃烧、鼓引风、温度、卸液等方面的要求。2紧急停炉通常是遇到火灾、爆管、受压元件严重变形、停电、超压、超温、燃烧设备严重损坏、循环泵停止运转、热载体的处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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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三
其他相关制度的建立
一、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明确任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当班司炉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及记录的具体内容可参照《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制订。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热载体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表、自控保护装置、燃烧设备、辅助装置、管道、阀门、辅机的全面检查、大小修、清灰(焦)、检验、校验等工作的间隔时间及责任人员,并明确停炉保养的方法。三、司炉工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员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如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可向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听取交班情况介绍,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并由双方签字认可。3、遇到时下了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交接班,必要时可报请锅炉房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五不交接”是:(1)热载体炉受热面、附属设备、安全附件、自控保护装置、主要阀门管道等主要设备、部件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2)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情况异常时不进行交接班。(3)不交班给刚喝过酒的司炉工和无证司炉工。(4)正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5)记录不齐全、不正确,工具备件不齐全或出借手续不全不进行交接班。4、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再发现的问题,原则由接班人员负责。四、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1、使用单位应根据有机热载体的有关规定和出厂说明书的要求,明确间隔多长时间分析热载体的哪些性能指标,但至少每年应对其残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