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新进员工及在岗员工职业健康培训。(二)负责配合进行员工岗前及岗后职业健康体检,建立相关管理档案。4、生产管理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并监督维修部门严格执行。四、员工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职业病前期预防的标准及具体措施: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其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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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家标准、行业标准。2、各部门对各职业健康危害点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保证设施有效,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现场应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
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应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对放射工作场所,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并对职业病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防护效果,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各单位在安排员工上岗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不得隐瞒或欺骗。
7、员工作业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8、职业健康体检不合格及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上岗。9、总裁办、环保安全管理处制定每年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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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0、接触各种粉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