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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班组)管理办法
为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接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
1、各劳务承包人必须将所有进场人员(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要特别注明)造册上报公司,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劳务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组建的劳务队(班组)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未经公司项目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偶尔离开也必须向公司项目负责人请假,否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200元人天,如累计三人次以上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1000元人●天。
公司有权随时对劳务分包人组建的劳务队(班组)人员进行查对,一经
发现人员与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20元。劳务队(班组)人员与上报
公司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公司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2、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义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3、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4、必须按设计施工图严格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费和质量事故的班组,除由劳务分包人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外,对劳务分包人罚款100~500元。5、在施工过程中,前一道工序的质量未得到项目部、监理部的检查认可,不得进行后续工程工序的施工。现场实施过程中,每发现一次,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对劳务分包人罚款100~500元。6、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每发生一次,对劳务分包人罚款100~500元。7、对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继续整改外,对劳务分包人每次罚款100-500元。8、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项目所有财产,注重成品保护,对施工所需原材料必须量材使用,如乱锯乱用材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50~100元。二、工程进度管理1、根据劳务合同文件、项目部编制的阶段性控制计划,编制详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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