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领班主要职责: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第九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第十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1酒店、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酒店、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1在酒店、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
f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6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