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沉井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杭
甬高速公路南侧,奉化江东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能力16万m3d(其中安装工程规模为8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4万m3d(其中安装工程规模为2万m3d)再生回用水处理工程。主要单体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紫外线消毒槽、出口泵房、管网调度中心等17个单体21座构建筑物。
本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24万m3d,服务范围将在既有的海曙区、江东部分区域、鄞州中心城区基础上,还兼顾了鄞州区姜山镇(包括鄞州工业园区)的相关区域。本工程合同造价:12385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540日历天,主体结构工程要求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并要求2011年6月通水。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监理单位: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安全措施
1、测量放样阶段根据现场交底和施工图纸定出的规划红线定出的红线,确定总体平面,然后根据平面位置定出泵站沉井的中心位置,测量放样时测量者注意路上车辆,避开行车高峰期,以免车辆通行过多造成仪器误差偏大以及造成对测量者的危险,测量者要戴好安全帽,防止高空坠落物,并注意脚下,防止误踩基坑和沟槽,不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在工地行走。
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土建工程
f沉井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2、基坑开挖阶段为降低沉井砼浇筑高度,在沉井位置开挖基坑,基坑深度为
18m。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电缆、电讯管、排水管、给水管等)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工程所需的管材、砂、水泥、钢筋等应堆放在距离沟边2m以外,并在基坑半径附近设置挖掘临时排水沟,以免基坑里的水不能及时排出而浸泡基坑,造成基坑塌方,同时要防止水浸泡附近的建筑物,危及人民生命安全。开挖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班长及挖掘机操作工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有地下设施地段挖土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向机械操作工指明地下设施的种类、位置、走向、高程以及危害程度等,并作出明显的标志,以防发生事故。机械运转前,应先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内,禁止站人,不许进行其它工作,在有架空输电线附近工作时,要注意和线路保持一定的距离。机械插打钢板桩时,注意钢桩吊运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