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10〕3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中小学的学生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我省一些学校发生学生斗殴和伤害事件,暴露出学校在学生管理上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学校要把德育摆在学生管理工作的首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结合实际,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和德育常规工作安排。要建设好校长抓德育,德育处和班主任为骨干,党支部、共青团、少先队充分发挥作用,学校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根据当前基础教育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重视学科教学和学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的德育渗透。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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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学生的心理活动和性格特点,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定期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上好法律常识课,并积极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结合普法宣传周等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会守法、用法。同时,利用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和家教方法,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游泳安全等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如,针对洪水、地震、火灾、台风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三、充分发挥教师、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学校要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引导教师自觉履行职责,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班主任奖励制度,加强班主任的学习培训,及时进行经验交流,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和能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维护学生合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