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管方案
为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管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
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等
规定,制定如下监管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
基础,地上
层,
地下
层,建筑面积
,总造价
万元,主
体结构为
,外墙及屋面保温做法
为
,预计工期为
天。
其他需注明的事项:
二、建设施工主体总包单位名称:分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总包):技术负责人(总包):
三、工程部监管组成员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f本工程监管人员:
联系电话:
监管组长(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四、方案编制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监管工作方式及内容
1、质量监管
质量监管采用“过程控制、节点验收”的方法,依据施工的特
点,将工程划分为地槽、基础(桩)、主体、装饰和竣工等节点,过
程中发现质量隐患、责令消除隐患,节点处进行定位监督检查。具体
实施如下:
(1)、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施工主体各参建人
员的质量行为以及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
机进行抽查。
(2)、对现场进场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抽查,对材料的
实体质量进行现场随机抽测。
(3)、基槽(坑)工程:
a、抽查基槽(坑)的尺寸、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抽查基槽(坑)开挖的工艺、方法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
c、抽查地槽(坑)相关的实验检测是否合格;
d、抽查与地槽(坑)有关的的其他要求。
(4)、基桩工程
a、抽查工程桩的试桩报告;
fb、抽查工程桩的检验报告(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c、抽查工程桩的实体外观质量、尺寸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要求;d、抽查与工程桩有关的其他要求。(5)、基础工程a、抽查钢筋的绑扎形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要求;b、抽查混凝土外观、强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要求;c、抽查与基础工程有关的其他要求。(6)、主体工程a、抽查进场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b、抽查进场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外观和实体质量;c、抽查现浇结构中钢筋的绑扎形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要求;d、抽查现浇结构的模板的搭设、支撑以及拆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要求;e、抽查混凝土外观、强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设计文件要求;f、抽查主体结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