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双方各自违约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交付期限甲方须在本合同第三条履行完毕后日内通知乙方收楼以便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第六条装饰、设备标准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装修、设备标准以现房实际情况为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f第七条入住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须将物业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同时双方办理立契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合同解除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之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1、市房地局或贷款银行未能批准双方根据本合同之条款上述出售单位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3、在上述第8182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应解除。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违约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的情况下如有退还乙方已付房款。4、如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和违约金如有已超过乙方已付房款总额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暴乱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交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乙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后乙方应遵守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如期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本合同之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若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其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皆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附则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市有关规定条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