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午上报,会计报表于次月6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二、在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分析资料时,应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规定进行。
f三、会计不得擅自编制未经审核的会计报表,未经批准的会计报表不得向外报送。
第三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利润指标的确定公司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通过财务预算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考核。第二条亏损的弥补一、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二、当年度亏损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还不足弥补时,应在税后利润弥补。第三条利润的分配公司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进行分配。
第四章
第一条税收筹划的原则
纳税筹划管理
一、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二、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以选择时,企业做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第二条税收筹划的目的一、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二、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方面的处罚等。第三条税收筹划的程序一、公司在每年制订财务预算时,应确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二、成立税收筹划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组成。三、项目开发是纳税筹划的重点,项目税收筹划应从项目策划开始,统筹考虑项目开发方式、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销售方式等进行全方位整体筹划,并形成税务筹划报告。四、项目开始运作后分年或分期制订纳税计划,报董事会讨论通过。五、税收筹划和当年纳税计划通过后,由总经理办公会委托财务及相关部门执行。
f第五章财务人员报告制度
第一条公司财务人员报告原则一、公司财务人员应按公司规定上报单位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管理报表报告。二、对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或异常财务事项,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集团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并提出解决方案。第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报告事项一、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报表附注及相关文字说明和分析材料。二、发生的大额现金长款、业务差错、透支、以各种方式提供的融资和担保、向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及其它重大事件。三、未经授权的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账户进行的资金划拨。四、未经批准的长期资产购置(如:固定资产)和超出计划的费用与成本支出。五、专项福利与费用支出。六、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七、财务会计税收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