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社会和谐稳定。无论是司法工作还是行政执法工作,都要以这一标准来衡量、来检验。”周永康同志关于政法工作政绩检验标准的重要论断,是指导我们新时期开展各项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宝。从政法工作的最终目标而言,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两项检验标准既相辅相成,又互为因果。一方面,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只有人民群众对平等享有、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平等选择、平等竞争、平等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人民群众认可的社会正义得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实现。另一方面,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只有在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稳定社会里,公平和正义才能得到严格的保障和维护。因此,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最大政绩,把“公正执法、社会平安、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标准,立足新的高度,开拓新的视野,真正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和改进政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权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必须坚持“三个至上”
f周永康同志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实际深刻指出,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必须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不仅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最高标尺,也是政法干警必须明确和具备的价值取向。第一,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政法机关必须全心全意围绕党领导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开展服务。“法治不等于政治,但法治是为政治服务的,是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服务的,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服务的。”第二,维护人民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权益,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既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标志,又是政法工作的目标追求。第三,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政法机关必须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政法工作。四、必须确保“四个忠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社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