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一、民事诉讼法的价值
民事诉讼法的价值、原则与功能民事诉讼法的价值、原则与功能
(一)法的一般价值:二元价值观法的价值秩序————与义务相关公正————与权利相关
价值优先原则:公正先于秩序(二)民事诉讼法的价值分析程序公正民事诉讼公正民事诉讼法的价值程序秩序民事诉讼秩序↓实体秩序↓实体公正
讨论与商榷:其他相关主张1、程序自由内在价值→2、程序公正3、程序效益民事诉讼法的价值实体公正
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实体秩序
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一)法的一般原则一般法治原则德里宣言:1、权利本位原则2、主体平等原则3、程序法定原则
f4、司法独立原则5、律师自由原则(二)民事诉讼原则体系1、法院主管原则(不告不理原则)2、诉权保障原则3、当事人平等原则4、处分自由原则5、程序法定原则6、审判独立原则7、审判公开原则(不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8、言词辩论原则9、检察监督原则1)检察机关性质定位评析2)现行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缺陷10、支持起诉原则1)支持起诉原则的制度落空2)支持起诉与民事公诉、公益诉讼的联系与区别(三)关于民事诉讼法原则的误解1、注释主义:法有规定皆为原则2、三大诉讼法典的“通用原则”与民事诉讼法的“特殊原则”“通用”不成立)(3、审判原则与诉讼原则(非并列关系)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宏观法治原则)5、司法为民原则(政治与法律的界限)
三、民事诉讼法的功能(一)诉权保障功能(二)秩序维护功能(三)行为规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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