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范围、尺寸、坡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由上而下顺序开挖,保持坡面平顺。并对开挖工程和方法进行监控,不应采用大爆破的方法开挖,以保证边仰坡的稳定。
3)对于边仰坡的加固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检查监控,以保证加固措施、标准和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边仰坡施工完毕后,监理人员仍应定期进行巡视,发现有开裂及滑移迹象,应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定点观察及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理站及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洞门应在隧道开工初期完成,地质不良的洞口应尽早完成,洞门工程应符合如下要求:
1)洞门的端墙、翼墙、挡土墙的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之上,监理人员在进行基坑检查时,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检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基坑内的虚碴、杂物、积水、软泥等必须清除干净。
2)端墙施工应保证其位置准确,灌注混凝土时要认真检查模板,杜绝漏浆、跑模,并保证平顺。
3)洞口翼墙、挡土墙的施工程序要按设计要求进行,泄水孔、反滤层要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4)洞门的拱墙与洞内相邻的拱墙同时施工,并采用同级混凝土。3.洞口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1)洞口段施工时宜采用超前锚杆或管棚支护,分部开挖进洞。2)洞口段衬砌应及时封闭成环,及早施作隧道门,增强洞口稳定性。3)洞口段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对地面建筑物的影响以及保障施工安全等因素,选择开挖方法和支护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良地质地段在进洞前对地表、仰坡进行防护,并施作超前支护;②洞口临近建筑物时,应采取微振动控制爆破,并对建筑物下沉、倾斜、裂缝以及振动等情况作必要的监测,确保隧道施工和建筑物的安全;③洞口段开挖应加强支护,开挖后应尽快施作锚杆、喷射混凝土、铺设钢筋网或钢支撑等,并尽早施作衬砌;④加强地表下沉、拱顶下沉的监控量测,适当增加量测频率。4.洞口防排水应符合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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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洞口的排水系统应尽早完成;排水、截水设施的基础开挖、砌筑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并应与洞口施工同步完成。
2)排水工程必须做到沟沟相通,合理连接,排水顺畅,并不得冲刷路基、民房和农田。
二、洞口工程主控项目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开挖形式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仪器测量。2、隧道门端墙、翼墙、挡土墙的基坑开挖范围、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台阶形基底的台阶应完整、平顺。检查数量:施工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