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普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级:根据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扬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扬州市委员会《关于评选普通高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扬教工委〔2012〕3号、扬教办〔2012〕35号)精神,我院将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正式在籍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二、评选名额: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团市委分配给我院的评选推荐名额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41名,“先进班集体”8个,各系(部)推荐名额见附件。三、评选条件:1、市级“三好学生”评选主要标准: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政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2学习目的正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虚心好学。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各门课程考试及实习、设计成绩均在良好以上。3重视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考核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4在校学习期间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主要标准: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并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和校级领导做好有关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
f3班级、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3、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主要标准: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委会。2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3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4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5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6曾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四、评选推荐要求: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