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f(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考核办法:由医务科组织药剂科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督导,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f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奖惩制度由医务科组织药剂科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及督导,并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排名前3位及最后3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违反有关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和管理规定的情况,药剂科应向医务科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每次100元,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降低其抗菌药物使用权限;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停处方权至少二月,直至调离临床工作岗位至少一月,具体时间根据在相关职能部门的表现情况及思想认识情况确定。通过学习国家、卫生部以及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一定时间职能部门锻炼,思想认识提高,经医务科组织考试合格后报分管院长,经院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回临床科室,并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附表一:关于印发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附表二:医院医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