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2015型式检验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注意:(1)“进场复验”的项目必须送至试验室,第322条提出本规范规定的进场复验都是见证取样送检,所以本规范规定的进场复验的项目都必须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规定了8种材料、试件应当实行见证检验。而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相关材料和设备纳入了第9种见证试验项目。
目前建设部关于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第141号建设部令)中尚未包括节能专项检测资质,故目前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和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待国家颁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多处提到“具备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均是此含义。(2)“现场实体检验”项目可以是监理或建设单位,也可以是试验室。本规范除1415条规定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的以外,其他均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3)EPS板、XPS板的型式检验周期: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注意:型式检验报告的周期与省节能认定的周期不一致。例如,砖材的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半年。关于“质量证明文件”2013质量证明文件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检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
f注意:条文中的“相关性能检测报告”不是指复验报告。在验收规范中有些条文要求核查材料的性能检验报告,是指厂家提供的性能检验报告,而不是进场复验报告。
本规范的术语,主要作用是供本规范使用,但由于施工验收系列规范之间的有机联系,故本规范的术语,对建筑工程的其他各专业规范也使用。
第3章基本规定
本章分为4节,分别是“技术与管理”、“材料与设备”、“施工与控制”、“验收的划分”等。传统观念认为,技术标准主要是“管实物”,管好实物就达到了标准的目的。更好的方法是既管实物,又管行为。这一章就是对行为的管理。包括各章节的一般规定,虽然在分项(检验批)表格中,没有涉及到基本规定的条文,但这些条文是控制好质量的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