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安全字[2011]第074号签发人:王华军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现将公司《危险性较大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
真贯彻执行。
2011年7月15日
主题词:危险设备管理规定通知
北发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7月15日印
f核稿:林娜
共印3份
危险性较大设备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的使用、拆装、验收、维修等行为,保障机械设备的完好,并确保操作人员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包含各种起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建筑卷扬机、龙门架、装修吊篮,运输设备(含混凝土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各种中小型机械设备。凡在本公司内租赁、使用、拆装、验收、维修机械设备的各种活动,均适用本规定。二、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每季度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覆盖面为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隐患消除。3、参与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并进行监督、指导,随时了解、掌握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确保安全生产。4、对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监督验收工作,尤其是分包单位自带中小型机械设备,监督检查项目部主管人员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的文字证明和现场设备设施安装使用情况。5、负责对特种设备如塔吊、外用施工升降机等的出租方资质和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及特种设备编号进行检查与核实工作,并对相关设备的操作人员的操作证进行核实与辨别。三、设备分类1、一般危险性较大设备:木工圆锯、无齿锯、钢筋调直机等无特殊操作要求的中小型机械。2、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移动式起重设备、压力设备等需要持证件上岗操作的机械设备。3、运输设备(包含混凝土泵)四、设备日常管理1、所有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签订商业合同,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同时签订安全
f生产协议书。2、分包单位自带的起重机械设备一律不得使用。3、对于一般危险性较大设备,项目部每月应进行r